观点:澳大利亚在基因技术监管方面已领先 20 多年——澳大利亚应如何将其应用于人工智
自 2019 年以来,澳大利亚工业、科学和资源部一直致力于让澳大利亚成为“安全且负责任”的人工智能(AI) 领域的领导者。其中的关键是基于八项人工智能道德原则的自愿框架,包括“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公平”和“透明度和可解释性”。随后的每一份国家人工智能指导方针都衍生出这八项原则,恳请企业、政府和学校将其付诸实践。但这些自愿原则对开发和部署人工智能系统的组织没有真正的约束力。
上个月,澳大利亚政府开始就一项基调不同的提案展开磋商。该提案承认“自愿遵守[…]已远远不够”,并表示“在高风险环境中对人工智能实施强制性保护”。
但自我监管的核心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例如,由人工智能开发人员来确定他们的人工智能系统是否具有高风险,并考虑一系列只能被描述为大规模人工智能系统特有的风险。
如果满足了这一高门槛,那么会有哪些强制性的保护措施呢?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只需证明他们有符合人工智能道德原则的内部流程。因此,该提案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在于它没有包括的内容。没有监督、没有后果、没有拒绝、没有补救。
但澳大利亚可以采用另一种现成的人工智能模式。它来自另一项关系到国家利益的关键技术:基因技术。
不同的模型
基因技术是转基因生物的幕后推手。它与人工智能一样,引发了超过 60%人口的担忧。
在澳大利亚,生物技术监管局负责监管该行业。该监管机构成立于 2001 年,旨在应对农业和医疗领域生物技术的蓬勃发展。自那时起,该机构就成为了专家指导、高度透明的监管机构的典范,专注于影响深远的特定技术。
三大特点确保了基因技术监管机构在国内和国际上的成功。
首先,它是一个单一使命的机构。它负责规范与转基因生物的交易,“通过识别基因技术带来的风险或由基因技术导致的风险,保护人类的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
其次,澳大利亚拥有完善的决策结构。得益于此,澳大利亚每一项基因技术应用的风险评估都基于可靠的专业知识。该结构还能使评估免受政治影响和企业游说的影响。
该监管机构由两个综合专家机构负责:技术咨询委员会和道德与社区咨询委员会。这些机构与机构生物安全委员会一起为澳大利亚200 多家经认可使用基因技术的研究和商业机构的持续风险管理提供支持。这与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方面的最佳实践相一致。
第三,监管机构不断将公众意见纳入风险评估流程。这样做有意义且透明。每项涉及基因技术的交易都必须经过批准。在将基因技术放归野外之前,会进行详尽的咨询过程,以最大限度地进行审查和监督。这确保了较高的公共安全门槛。
监管高风险技术
这些因素共同解释了澳大利亚基因技术监管为何如此成功。它们也凸显了大多数新兴人工智能监管方法所缺失的东西。
人工智能监管的任务通常涉及在保护公众和支持行业之间做出不可能的妥协。与基因监管一样,它寻求防范风险。就人工智能而言,这些风险将涉及健康、环境和人权。但它也寻求“最大限度地利用人工智能为我们的经济和社会带来的机会”。
其次,目前提议的人工智能监管将风险评估和管理外包给商业人工智能提供商。相反,它应该建立一个由跨学科科学、社会技术和民间社会专业知识提供信息的国家证据库。
有人认为,人工智能已经“过时了”,其潜在应用太多、太普通,难以监管。然而,分子生物学方法也过时了。基因技术监管机构仍然监督该技术的所有用途,同时不断努力将某些交易归类为“豁免”或“低风险”,以促进研究和开发。
第三,公众没有机会真正同意与人工智能打交道。无论这是否涉及掠夺我们的集体想象力档案来构建人工智能系统,或以削弱尊严、自主和正义的方式部署它们,都是如此。
二十多年来基因监管的教训是,监管一项有前途的新技术并不会阻止创新,除非它能够证明其使用历史不会对人类和环境造成损害。事实上,这样做可以挽救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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