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iah02 发表于 2024-11-7 22:47:40

研究表明,资产所有者可以推动对气候变化缓解的投资

耶鲁大学环境学院的一项新研究表明,通过养老基金、捐赠基金、基金会和个人持股控制金融体系大量资本的资产所有者可以在推动气候变化缓解投资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这项研究由研究员埃米尔·摩尔多瓦 (Emil Moldovan) 领导,发现大型资产组合的所有者认识到需要考虑投资决策对环境的影响,并将投资组合目标与全球限制气候变化的努力相结合。然而,感知风险、缺乏气候投资领域的培训以及将投资与投资组合目标相结合都带来了挑战。
“目前气候行动面临许多瓶颈。我不想说任何一个瓶颈比其他瓶颈更大,但我关注的是资金和管理资金的机构。决定气候行动投资的根本结构是什么?”曾在德勤咨询公司担任高级专家的摩尔多瓦说。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表示,要到 2050 年实现净零目标,到 2030 年低碳投资必须增加到每年 5 万亿美元以上。
摩尔多瓦和他的团队为这项研究对资产所有者、管理者(资产总额超过 7500 亿美元)及其利益相关者进行了 60 多次采访,研究结果发表在npj 气候行动杂志上。
该团队研究了影响气候投资决策的因素,包括法律结构、受托责任和气候专业知识。他们还审查了资产所有者、法定受益人(如雇员和养老金领取者)以及利益相关者(如环保组织或倡导组织)的影响。资产所有者和投资组合包括散户投资者、高净值家族理财室、基金会、公司、养老金、捐赠基金和信托。
该团队使用结构化框架(组织变革的四个阶段)研究了资产所有者如何看待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这些阶段包括感知、评估、实施和反馈。
这项研究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将资产所有者视为对各种决定其气候友好型投资立场的因素感兴趣并受其影响的细致入微的个体,”该研究的共同作者、YSE 可持续发展讲师托德·科特 (Todd Cort) 说。
研究人员发现,投资者对控制投资组合的硬实力和软实力都在做出反应,包括为投资气候解决方案提供余地的法律授权,以及希望看到更多此类投资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通常,人们认为受托责任意味着以牺牲环境影响为代价实现回报最大化,但本文揭露了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受托责任非常微妙,”科特说。
“事实上,我们应该将回报最大化视为与其他目标一致的受托人的考虑因素之一。实际职责始终是资产所有者的优先事项的混合体。此外,本文明确指出,受托人职责的这种灵活性允许在各种情况下进行气候投资。”
该研究的主要发现之一是,尽管投资者从低风险配置或豁免开始,但资产所有者越来越多地将财务回报与环境目标相结合的趋势日益明显。
为了加快投资,作者提出了几项关键干预措施,包括培训可能难以实施气候投资的财务顾问;延长投资时间范围以支持可持续选择;并让受益人和利益相关者了解他们可以采取哪些行动来影响资产所有者。
“我们绘制了一张地图,展示了对气候变化感兴趣的人如何与资产所有者进行互动。不同的人将能够在这张地图上看到自己,并根据他们独特的定位了解他们可以采取的行动,”摩尔多瓦说。
该研究由耶鲁大学环境科学学院高级研究员 Jennifer Marlon、气候传播学 JoshAni-TomKat 教授 Anthony Leiserowitz 和耶鲁大学气候变化传播项目研究科学家 Matthew Goldberg 共同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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