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阐述了如何让免费上网成为一项人权
一本新书概述了为什么公共机构应该承认免费访问互联网这一新人权以及这种权利应该是什么样子。《免费互联网访问作为一项人权》是伯明翰大学哲学副教授 Merten Reglitz 博士研究的成果,今天已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
研究认为,人类新的自由接入互联网权利应该包括免受政府审查、监视和滥用以及私营公司数据收集的保护。
Reglitz 博士解释说:“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没有互联网的世界是不可想象的。我们需要互联网来工作、维持人际关系、学习、获取服务和表达自我——这是现代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然而,目前的互联网并非没有问题。
“一些州严格限制其公民的数字访问,以限制批评和监控活动。我们还拥有大多数不受监管的社交媒体平台,它们主宰着数字世界并收集数据以牟利,更不用说互联网用户在网上伤害他人了。
“所有这些都侵犯了我们的人权,包括言论自由、隐私权以及自由和公平的选举。一项新的人权需要解决这一问题,以便人们有权受到保护,免受网上敌对行为者的侵害。
“多年来,我的研究概述了为什么访问权应被视为一项人权,但在这本书中,我阐述了这项权利需要满足什么要求以及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我们的网络人权。”
书中提出了一项草案,规定“每个人都有权访问和使用互联网,不受任何其他方的任意干涉。”草案规定,政府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手段和技能,以保证人们能够有效地使用其人权,并确保对互联网的任何合理限制必须是必要的、适度的和最低限度的。”
互联网接入作为一项人权,其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是全球不平等和贫困,全球三分之一的人口无法上网,主要是因为这些人负担不起。为了克服这一问题,雷格利茨博士认为,当局应该投资于数据和数字服务、宽带基础设施和基本数字技能,以便每个人都能满足上网的基本要求,例如:
获得足够的数字数据(即达到每月人均国民总收入 2% 的 2 GB 目标),以及
永久访问智能手机;
至少有 4G 移动宽带网络覆盖,并且
每个人都有机会获得基本的数字技能。
研究认为,大多数国家都可以为其公民保证这一“全球标准职责”,至少对那些无力负担医疗费用的公民来说是如此。
雷格利茨博士补充道:“尽管互联网是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互联网的使用仍不公平。这限制了那些仍处于离线状态的人充分享受上网有助于实现的其他人权的能力,因此各国必须为公民提供上网所需的工具。这些要求对于较贫穷的国家来说可能难以承受,但一系列最低核心义务将有助于他们努力将免费互联网接入作为一项人权。”
这些最低义务包括国家宽带计划、开发将公共场所连接到互联网的网络、以及加入国际组织以获取实现自由和公平接入所需的资金。
雷格利茨博士总结道:“这一理念所包含的价值观和要求并非可有可无。它们对于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道德尊严并有权过上体面的生活这一前提是必不可少的,而这正是我们的人权所保护的。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越来越以数字世界所带来的信息流和联系为特征的社会中。 ”
“在互联网的帮助下,承认和捍卫这项权利将有可能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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